近年來,我國旅游團隊餐飲質量投訴的數量和嚴懲程度也不斷上升,這一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旅游服務總體質量的突出問題。
一、 旅游餐飲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
(一) 目前旅行團餐飲質量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:
1. 餐食的多樣性太差。一是正餐菜品雷同,二是就餐方式雷同,都是傳統的包桌包餐方式。
2.飲菜量少,無特色。有的甚至吃不飽。
3. 餐食的質量較差。有的有異味、不新鮮、不衛生,又太咸。
4. 餐館的設施及餐具的完好程度和衛生狀況不佳。如餐桌不潔、杯子有污跡、碗盤有殘缺、地面有垃圾、餐廳有蒼蠅等。
(二)造成旅行團餐飲質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主要的原因是:
1.旅行社克扣旅行團的餐費,給餐館的報價過低。近幾年,國內物價上漲指數較大,加大了餐館的經營成本,餐飲價格普遍大幅度上漲。而很多旅行社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保證一定的接團利潤,就變相克扣旅行團的餐費,訂餐標準基本沒有什么變化。目前旅行社給餐館的團隊便餐的報價標準一般為每人30-35元;訂餐標準則降為25-30元。
2.司機、陪同人員吃喝占用,有的還向餐館索要回扣和小費。在這種情況下,餐館為了保全自身的經濟利益,便克扣旅游者。據調查,加上這些層層克扣,客人實際用餐質量更差。
3、一些餐館違反質價相符的原則,以高補低,嚴重挫傷高標準訂餐旅行社的積極性,從而保護了惡性削價奪取客源的旅行社。
4、有的餐館內部管理上沒有一套完整的保證體系,接待隊時更得不到有序服務。
5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社會的定點審批標準不明確,審批制度不嚴格,審批后的檢查監督不得力。
二、游客在簽訂旅游合同前問清楚具體餐標內容:
1.向旅行社咨詢定點餐廳的等級標準、類型和餐食質量標準及價格報出,供海外旅行商選擇。
2.除標明價格標準外,還要有每餐的冷熱菜道數、重量、質量,并標明是否含飲料和水果等。
對于餐館、飯店等餐飲行業所銷售食品的衛生和質量,我國《食品衛生法》和《產品質量法》都有明確規定:首先要有消費者中毒事實的發生,經營者有違反食品衛生法規的行為,并且該行為與造成損害的后果之間要有因果關系,經營者應承擔賠償責任,不管其有無過錯。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問題:
三、旅途中遇到食物中毒情況如何維權?
(1)與該餐館協商;
(2)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;
(3)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申訴,包括衛生部門、工商部門等;
(4)向餐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消費者可以要求索賠的范圍包括:
(1)醫療費、營養費、誤工費、交通費等費用;
(2)由此造成殘疾的,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具費、生活補助費、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;
(3)由此造成死亡的,應當支付喪葬費、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;
(4)對此造成重大精神損害的,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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