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號坑:說的天花亂墜,就是不肯落筆
旅游合同是保證旅游品質的重要法律依據,正規旅行社發團前一定會與消費者簽訂明晰的合同,規定好權利義務。
但有些旅行社也會用天花亂墜的口頭承諾迷惑消費者,就是不肯寫在合同上,或合同言辭閃爍,與口頭承諾不符,過后您再想追究,人家早翻臉不認人,推脫得一干二凈。
警惕說得再好,不如落在紙上。合同這張紙是旅行社履行責任義務的依據,也是您維權的武器。因此報團前,一定要把合同看好、條款談好,“丑話說前頭”才能保證后面的順利,不要被銷售人員一時的甜言蜜語蒙蔽。
2號坑:用模糊說法蒙騙顧客
用音義相近或容易產生歧義的說法來鉆空子,現在已屢見不鮮,比如“全程入住準五星級酒店”這樣的說法我們可能就聽過不少,可是在我國的酒店行業標準規范中并不存在“準星級”這樣的規范,“準五星”不是五星,也不是近似五星,這樣的提法本身就沒有依據。
另外,看到像“巴黎酒店”這樣的名字,您也要問問它到底是在巴黎,還是只是一個名字而已。
警惕不要盲目相信第一感覺,或對方的片面之詞,不清楚的就要追根究底,或者使用網絡等資源自己去查證確認,真是狐貍,尾巴很快就露出來。
3號坑:惡意利用宗教或民俗強迫消費
“不上香就心不誠”,“不捐款就對神不敬”,這些在很多宗教旅游地已經成為了一些經營者的斂財手法,人們前往這些旅游景點多是圖個吉利,自然不敢怠慢,頻頻中招。
其實這些招數太拙劣,就算真像他們說的存在神明,也會大慈大悲、懲惡揚善,怎會與凡人計較錢財呢?還有些地方借民俗說事,比如“入洞房”、跳舞、送信物等民俗游戲,只要你中招,就得出錢,否則別想全身而退。
警惕到宗教景點游覽、祈福,重點在于心意,不要被無良商販詐騙了錢財。對于一些少數民族或地方風俗,邀請你參加游戲前,一定先弄清楚情況,不要糊里糊涂當了“挨宰新郎”。
4號坑:低價攬客在前,大筆花銷在后
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,有些旅行社打著超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,后期卻把許多費用以“自費項目”的形式強加于人,或者安排接二連三的購物,不參加就不給好臉色,甚至在言語、行為上進行強迫或變相強迫,給旅程造成惡劣的體驗。
警惕旅行社不是活雷鋒,經營企業本該賺取正常的利潤,不正常的低價背后常常是陷阱。因此出發前應貨比三家,對心儀的線路成本、價格有個了解,哪家報價合理,哪家不靠譜,自然就清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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